丽湖学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精神,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1.为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校成立以朴昌东校长为组长,各位体育教师为小组成员,共同出谋划策、集思广益。校长、班主任是本校、本班阳光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阳光体育活动的设计和组织。为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搞出水平、办出特色,从体育课计划的制定到各项活动的开展,各年级组长、班主任都要积极地配合体育教师,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学校各有关部门从宣传、安全、后勤等方方面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年级结合本年级特点制定具体措施。
2.本次“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体现学生勤劳、坚忍不拔、永不放弃的体育品质,要求活动参与率100%。锻炼形式的多样,真正满足全体学生的体育需要,让学生体验到体育活动和竞赛成功的乐趣。项目设置的科学化和人性化: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学生为本,把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和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与爱好紧密起来。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我校的实际,为学生设置校园体育文化活动,全面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为终身体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原则
1、全面发展与终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终身教育为原则。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体育技能的内容和方法体系,有效开发体育教育功能。
2、教育性、科学性与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课外体育活动要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长相结合的原则。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3、提供保障与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课外体育活动工程,推进“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项目,需要基本的时间、空间、环境和物质条件的保障。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制定出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送。让每一项经费投入,每一项活动安排,都能体现对学生周到的关怀。
三、实施方式
主要以体育课和学校阳光体育为具体落实方式,制定详细课程表和阳光体育方案.
四、总体目标
1、通过体育活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增强学生体质,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激发学生对体育锻炼的向往之情。
2、让每个学生都学有所长,通过体育活动,努力培养自己的一技之长,为他们今后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
3、通过体育活动,塑造学生健全完美的人格,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品质,让学生体验运动的快乐,从而丰富学生的人生,使他们健康地生活。
五、组织机构
组 长:朴昌东
副组长:吴晖 李雅枚
成 员:蔡献红、梁志斌、汪新建、王媛、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体育科组全体教师
六、工作职责:
1、校长室:领导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全面工作。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教师中心、学生中心、年级组和体育组:制定实施方案与活动计划,主管年级“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证课程设置与活动时间安排,做好教师安排、场地分配、器材使用及指导教师培训等工作,并对相关老师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每学年的体育文化节活动。
3、班主任:负责每周每日活动的组织、安排,各项活动的组织、质量的监控、阶段性的总结与反馈。
4、体育老师:负责具体训练指导、考核、登记与评价工作。
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
20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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